客车报废及申请更新指标注意事项发表时间:2017-04-11 09:37 广州市对中小客车实施限购之后,对于有购新车意向的车主来说,必须是名下无中小客车,才可以通过摇号或竞买从而取得购车指标。对于名下有二手车的车主想换购一台新车,由于不符合申请增量指标的条件,必须采用报废或转移的方式取得更新指标,从而实现买新车的愿望。 根据《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》(穗府办[2012]32号)文件第二条规定:单位和个人在转移、报废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后可以直接申领更新指标;对于名下有汽车准备报废更新的车主,如何报废名下的中小客车、如何申请更新指标及申请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事项?现简要作如下解答(以下报废注意事项均针对需要更新指标): 一、报废车辆需要提供的证件及注意事项: (一)单位车辆报废 提供《机动车行驶证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》,并在《委托书》上盖章; 除此之外,检查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上面的资料是否存在如下问题: (1)无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(需补录入代码证号码); (2)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后数字前面为“/”(需更改为“—”); (3)排量栏无排量数字(需要补排量); 如果存在上述问题,需要携带《机动车行驶证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《组织机构代码原件》到广州市车管所补录入或更改数据。 (二)个人车辆报废 提供《机动车行驶证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《车主身份证复印件》; 检查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上面的资料是否存在如下问题: (1)如果车主的身份证号码为15位(需要升级为18位); (2)排量栏无排量数字(需要补排量); 如果存在上述问题,需要携带《机动车行驶证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《身份证原件》广州市车管所补录入或更改数据。
(三)保留原来使用的车牌号码 需要符合如下三个条件: (1)车辆在车主名下超过3年时间; (2)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上述的数据已经更正; (3)交清交通违章; |